更新时间:2022-12-04 13:41 修改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,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为由,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,取消福利待遇,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转为待聘、编余人员。 造句词语 不得造句 哺乳造句 解除造句 基本工资造句 福利待遇造句 编余人员造句 降低造句 劳动合同造句 取消造句 单位造句 女职工造句 待聘造句 修改草案造句 结婚造句 怀孕造句 任何造句 或者造句 转为造句 第二十六条造句 产假造句